2019年12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政务服务“好差评”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51号),全面接受社会监督,针对性改进政务服务,提升政府工作效能。
服务大厅将叫号系统与“好差评系统”对接。再去政府部门办事,市民通过扫描身份证取了号,手续办结后可以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。评价界面包含五个选项“非常满意”“满意”“基本满意”“不满意”“非常不满意”,选择其中一个选项即可完成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。
政务服务“好差评”系统,实现了评价数据的实时采集、集中管理、分类交办和快速处理。企业或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、自助服务终端等多渠道,对办结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等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价,并根据评价人自愿原则对外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